上周有一位被拒簽的一個同學,和學校老師一起被叫到了入管局。
入管局官員告訴他結果是:拒簽!
理由是,打工超時。
入管給他兩份資料。
一份是被拒簽的通知書。他通知書上寫的是:
“あなたの在留状況が良好とは認められません。”
(你的在留狀況不良。)
另一份是“在留資格更新不許可者 更新不許可理由書”。
理由書上明確寫着:
“資格外活動違反、アルバイト時間超過”。
(違反了學校以外的活動,打工時間超過。)
打工的店名、打工時間,調查時間等等…記載得一清二楚。
2012年10月1日通過學校提交的續簽申請。
2012年11月9日的拒簽結果。
(一個月)
入管官員把他去年到今年6月(2011年1月到2012年9月)在兩個地方打工的時間、收入都拿了出來,讓他核對。
包括他這兩年來每天的打工時間,每個月的收入,都記載得清清楚楚。
他哭了。
可是,淚水打動不了入管,也改變不了被拒簽的殘酷現實。
入管給了他一個月的出國準備時間,命令他1個月後回國。
他才大學一年級,出席率100%。
住民稅和國民健康保險也都交了。
入管告訴他,像他這種情況,單純因為打工超時被拒,雖然違反了入管局的規定,但是並不是犯罪者,可以回國以後重新再申請一次日本留學。
但是否能得到批準很難說。
因為入管審查很難過,好聽話說很多…
看來,2012年7月9日新的外國人管理法實施後,
入管、員警、稅務、區役所的聯網取得了很大的成效。
入管對留學生的打工時間基本上是瞭若指掌了。
雖然可以和老闆溝通看看,但通常都會被要求薪水很低…
就看入管官員對每個打工超時留學生作出什麼樣的判斷了。
他要判斷你違反,你就被拒簽;他要寬容一下,也許就能過關。
2012年10月,是新的外國人管理法實施後迎來的第一個簽證高峰期。這時候入管拒簽超時打工的學生,也許是入管發出的一個信號:明年3月(2013年3月)將十分恐怖!
希望各位留學生加倍小心。
入管規定一個月打工不能超過120小時,120小時是個什麼概念?
就算一個月30天每天都打工,平均一天要幹4小時。
每個月肯定要休息,按每週休息2天算,一個月幹22天,平均一天要幹5.5小時。
按時給900日元算,一個月能有10萬8千日元。
(我們這只有840日元)
這個收入生活費應該夠了,但要是再加上學費估計就不夠。
畢竟,留學生嘛,在日本入管看來就要學習的。
為了保證上課和自學的時間,平均每天4個小時打工(月120小時),這應該是上限。
入管要是想管,只要他們有證據,拒簽你了,你也沒話說,畢竟的確違反規定了,這個規定大家心裡都有數。